毕业后档案放在哪?

文章来源:招生就业办公室发布时间:2026-06-24浏览次数:10

01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包括哪些?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的人事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人事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02  毕业后档案放在哪?

如果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档案转递到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以及自主创业的,转递到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暂未就业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转递到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流动人员辞职后,在户籍所在地机构存档的,可继续由原机构保管;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机构存档的,应及时将档案转递至户籍所在地或新工作单位所在地相关机构保管。

提示:档案严禁自行携带转递!个人不可以私自查看本人人事档案!

03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由哪些机构保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由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包括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

注意,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单位不得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

04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哪里查?

人社部在门户网站发布了地方人社部门所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可登录https://www.mohrss.gov.cn查询相关机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