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科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学生学校奖励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科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评选办法(试行)》,现组织开展2024年学校奖励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取得正式学籍的高职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二、评选条件
见学生管理规定《上海科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评选办法(试行)》
三、名额分配
二级学院 | 特等奖学金名额2% | 一等奖学金名额3% | 二等奖学金名额4% | 三等奖学金名额10% | 学业进步奖名额5% | 优秀学生名额4% | 优秀学生干部名额2% |
智能制造学院117人 | 2 | 3 | 5 | 12 | 6 | 5 | 2 |
智能汽车学院37人 | 1 | 1 | 1 | 4 | 2 | 1 | 1 |
智能建造学院73人 | 1 | 2 | 3 | 7 | 4 | 3 | 1 |
智能服务学院35人 | 1 | 1 | 1 | 3 | 2 | 1 | 1 |
总数 | 5 | 7 | 10 | 26 | 14 | 10 | 5 |
注:根据《上海科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评选办法(试行)》,单项奖学金(包括单科优胜奖、技能竞赛奖)无名额限制。
四、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报(即日起至10月15日)
学生填写《上海科创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奖励申请表》,提交给辅导员。请注意,获奖情况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填写(如国家、市级、校级),最多填写3项,申请理由以第一人称书写,字数200-300字。
(二)二级学院初评及院内公示(10月17日-10月23日)
辅导员、二级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初评拟获奖推荐名单,通过后,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并报送相关评审材料纸质版提交审核意见。
(三)学校评审及公示(10月24日-10月30日)
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拟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年度最终获奖名单。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请表
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一张纸,申请学员本人签名,辅导员意见、学院意见必须齐全,加盖学院公章。
(二)汇总表
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
所有纸质版材料须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六、其他要求
同一学年,已获得院级推荐的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高职学生不再参评学校奖学金(不可兼得)。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参评资格。
上海科创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