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的教育理念,提供学生更大的个性化发展空间,更好地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上海科创职业技术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及《上海科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补充实施细则》(试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即日起启动2024级三年制高职学生转专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学校在办理学生转专业时必须在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学生转专业必须是本人意愿,其他人不得包办代替,且在校期间每位学生只有一次转专业的机会;
(三)学生转专业应符合学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从严控制的原则。
二、转专业对象:
上海科创职业技术学院三年制一年级学生。
三、转专业条件:
(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由本人申请和由所在二级学院(专业)推荐,并经转入二级学院(专业)考核证实,转入该二级学院(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3、学校认定某种特殊原因,若不转专业或不转学无法继续学习者;
(二)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可以申请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第一学期所学课程成绩有补考科目的;
3、在校学习期间思想政治表现不合格的;
4、申请转入的专业招生名额已满的;
5、学生的入学分数低于所转入专业的同一招生类别最低录取分数的;所录取批次的无相应转入专业的,原则上不能转入;
6、转出人数已超过本专业人数10%的。若申请转出人数超过10%,则按第一学期平均成绩排序择优考虑。
四、转专业流程:
(一)第二学期第一周以内,由学生本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上海科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每位申请转专业学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附学习成绩单、医院证明等材料。本次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23日,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二)转专业申请表由转出学院填写好意见后根据专业归属流转至对应的转入学院。若学生在本级学院范围内转(专业),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家长签署意见,经二级学院(专业)主任推荐,拟转入二级学院(专业)组织考核,审核同意后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提出意见,经分管校长审批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必须补修该专业按教学计划已经开设的课程。
(三)各二级学院根据遴选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转专业资格审核。
(四)各二级学院拟定录取名单,将拟定的录取名单汇总表打印出来盖好章并交至教务处(电子版汇总表发送教务处)。
(五)教务处根据学院教学资源进行审核,经分管校长审批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无异议,通知相关学院(专业)及学生。
五、其他说明:
(一)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学号不变。
(二)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执行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学生在原有专业修读课程(已获得学分)与转入专业有对应的,经转入学院和教务处确认后可进行学分认定申请。对尚未修读或未获得学分的课程,学生本人须随转入专业低年级学生补修相应课程并获得学分。转专业学分认定在转入新专业后的两周内完成。
(三)转专业后,学生按照转入专业学费标准收费,当学年学费高于原专业时,需补交差额部分,具体依据财务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上海科创职业技术学院2024-2025学年学生转专业上限计划数
教务处
2025年1月2日